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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:三批次肉制品不合格

 

         近日,重庆市质监局对主城8区48家的肉制品生产企业进行了抽查,抽查60个批次样品,抽样合格率为93.3%,发现两种板鸭和一种鸡翅不合格。

    此次抽查有4个批次样品不合格,其中1批次产品执行标准中有质量等级,标签上未标明;1批次山梨酸标准要求≤0.075g/kg,实测值为0.35g/kg,不合格产品是南岸区正尚食品厂2007年11月27日生产的“正尚”卤香鸡翅(120g/袋);2批次样品水分不符合标准要求,即南岸区民生食品有限公司2007年12月4日生产的板鸭(580g/袋)、重庆市平华食品有限公司2007年12月13日生产的“渝平华”樟茶土板鸭(600g/袋)。

    针对抽查中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,重庆市质监局已责成各区县质监局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对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理,限期整改。同时,公布抽查结果,引导消费者选购。

发布于:2008-2-8 已被阅读: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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